時事焦點

油尖警區聯同入境處展開「冠軍」跨部門行動突擊搜查多處拘捕24名涉非法勞工及賣淫男女

被捕人涵蓋內地及多國籍人士部分涉行使偽造身份證被扣查

警方油尖警區、西九龍總區刑事部及西九龍機動部隊,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14日)於油尖區內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的打擊非法勞工及掃黃聯合行動。執法人員突擊搜查區內多個重點地點,成功拘捕 24 名涉案男女,涉嫌違反多項《入境條例》及相關法例,所有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拘捕24人涵蓋多國籍及內地人士涉使用偽造身份證

行動中,執法人員共拘捕 24 人,年齡介乎 20 歲至 57 歲,包括 15 名內地女子、2 名內地男子、4 名非華裔男子、2 名非華裔女子及 1 名外籍女子。他們分別涉嫌「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受僱為非法勞工」、「使用他人身份證」、「行使偽造文書」及「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等罪名。部分被捕人士稍後將移交相關部門跟進。

據悉,被捕人士的身分及背景如下:

  • 內地人士(17名): 15 名女子及 2 名男子。
  • 非華裔男子(4名): 3 人來自印度、1 人來自孟加拉,均持外國護照入境。
  • 非華裔女子(2名): 分別來自印度及巴基斯坦,一人持有香港身份證,另一人持護照入境。
  • 外籍女子(1名): 來自印尼,持護照到港。

調查顯示,有被捕人士於搜查期間被發現持有及展示偽造的香港身份證,因而被加控「行使偽造文書」罪名。

警方重申打擊黑工及僱主決心僱用非法勞工最高可判監禁10年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 115 章《入境條例》第 38AA 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均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亦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5 萬港元及監禁 3 年。

同時,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刑罰已大幅提高,最高可被判處罰款 50 萬港元及監禁 10 年。而任何人違反對其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5 萬港元及監禁 2 年。警方呼籲各行業僱主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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