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聞

中國貴陽男子因常年飽受電單車排氣聲滋擾 伏擊騎士將其刺死 一審判處死刑 被告不服提上訴

綜合陸媒報導,中國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一處社區2025年發生一宗因深夜電單車噪音引發的致命血案。一名52歲王姓男子因長期飽受深夜改裝電單車「炸街」噪音困擾、嚴重失眠導致精神崩潰,於深夜持刀伏擊行經騎士,將一名19歲付姓輔警刺死。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6年5月18日)一審判決,認定王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判賠民事損失10萬元人民幣。被告王男對判決結果不服,目前已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據司法文書與報導指出,被告王男從事弱電安裝工作,為家庭經濟支柱,妻子幾年前患癌,兩人育有兩子。因臥室緊鄰道路,王男常年受深夜電單車「炸街」咆哮聲滋擾,睡眠品質極差,精神狀態瀕臨崩潰。

案發當日凌晨1時及2時許,王男連續兩次被行經的電單車轟鳴聲驚醒。極度怒火下,王男隨手帶上一把折疊水果刀下樓報復。當兩輛電單車行經路口時,王男試圖攔截第一輛未果,隨後持刀向第二輛電單車的騎士揮刺。

車輛翻倒後,王男衝上前持續攻擊,致19歲的騎士付某當場死亡。王男隨後棄兇器於河中並逃離,翌日遭警方逮捕歸案。死者付某經證實為當地某派出所之警務輔助人員(輔警)。

法院判決:違規屬行政違法 不構成刑法過錯

在法庭審理中,辯方律師主張王男係受長期噪音刺激、出於教訓心理作案,且被害人駕駛超標改裝車違法擾民,對案件引發存在一定過錯,請求減輕刑罰。王男家屬亦表達傾力賠償、爭取諒解之意願。

然而,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害人付某深夜騎乘高噪音改裝車雖屬不當,但該行為僅屬於行政違法,尚不足以認定為《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過錯」。法院指出,王男作案手段殘忍、犯罪後果嚴重,雖有坦白情節,仍不足以從輕處罰。

法院遂依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王男死刑;民事賠償部分,死者家屬原索賠413萬元人民幣,法院最終判決王男賠償10萬元人民幣。

被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一審宣判後,王男認為死者身為警務輔助人員卻違法擾民,為本案直接誘因,不服死刑判決,已正式提出上訴。王男妻子表示,為表達賠償誠意,若死者家屬願意出具諒解書,家屬願一次性賠償60萬元人民幣。全案目前已進入二審程序。

//

喜歡我們的內容?別忘了CLSS🙏
你每個互動都是我們繼續的最大動力~追蹤我們獲取最新資訊

有料想報?簡單寫低事發時間、經過、地點,同埋發生咩事,
Send嚟我哋嘅報料熱線:
WhatsApp # 9106 0617

我哋係#tagline香港 ,聚焦你所關心嘅🇭🇰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