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機場內地旅客走私私煙案 兩男各被判囚十個月
兩名涉案的內地男子今日(8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罪名成立,同被判處即時監禁十個月。海關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刑罰具有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個人行李藏十九萬支私煙
香港海關於昨日(8月1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進行針對性特別執法行動,以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活動。海關人員先後拘捕了兩名抵港的內地男旅客,年齡分別為48歲和39歲。
初步調查顯示,兩名被捕男子均由老撾萬象出發,經越南河內飛抵本港。海關人員在其分別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19萬支未完稅香煙。據海關估計,這批私煙的市值約為85萬元,涉及的應課稅值約為62萬7千元。
海關歡迎裁決 強調刑罰具阻嚇性
鑑於案情嚴重,海關即時對兩名男子提出起訴。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兩名被告均被判處監禁十個月。
海關對法庭的判決表示歡迎。發言人強調,監禁刑罰能充分反映走私應課稅品罪行的嚴重性,並對潛在違法者具相當阻嚇作用,表明政府嚴厲打擊私煙活動的決心。
嚴正警告:進口管有私煙皆屬違法 最高罰款二百萬及監禁七年
海關重申,會繼續利用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加強檢查旅客及貨物,嚴厲打擊非法走私香煙的執法工作。
海關同時提醒所有市民及旅客,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旅客在入境時若持有超過免稅優惠數量的應課稅品,必須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
//
喜歡我們的內容?別忘了CLSS🙏
你每個互動都是我們繼續的最大動力~追蹤我們獲取最新資訊
有料想報?簡單寫低事發時間、經過、地點,同埋發生咩事,
Send嚟我哋嘅報料熱線:
WhatsApp # 9106 0617
我哋係#tagline香港 ,聚焦你所關心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