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O記」旺角突擊搗破唐樓毒窟 涉案男子逃避追捕失足墮樓不治行動檢獲約 8.3 萬港元毒品及吸食工具 拘捕 21 名涉案本地男女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昨晚(25日)於旺角新填地街展開打擊犯罪行動,成功搗破一個藏匿於唐樓單位的懷疑毒窟。行動期間,一名 42 歲本地男子於逃避警員追捕時懷疑從天台高處墮下,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警方於現場檢獲市值約 8.3 萬港元各類危險藥物,並當場拘捕 21 名涉案男女。
破門執法顧客四散逃跑 42 歲男疑攀爬逃跑失足墮樓
事發於昨晚 9 時許,警方「O記」人員前往旺角新填地街 371 至 395 號一唐樓單位執行反毒品行動。當人員破門進入單位執法時,屋內多名懷疑顧客隨即由後門逃去,並沿樓梯奔往天台避查。期間,一名 42 歲本地男子在逃避警方追捕時,懷疑從天台高處失足墮下。有途人發現該名男子重傷倒臥路邊,隨即報警求助。救援人員接報到場,發現事主已昏迷不醒,隨即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搶救,惟最終證實不治。警方經初步檢查,死者遺體無其他可疑發現,翻查現場閉路電視紀錄確定死者於晚上 9 時許墮樓。死者具體死因及案件細節現正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調查。
檢獲 8.3 萬元毒品及工具 21 人被捕正被扣留
警方於該唐樓毒窟單位內進行搜查,共檢獲約 52.3 克懷疑可卡因、約 11.4 克懷疑「冰」毒、約 32.3 克懷疑海洛英、29 粒懷疑咪達唑侖,以及一批吸食毒品工具,檢獲的毒品總市值估計約 8.3 萬港元。行動中,警方共拘捕 11 名本地男子及 10 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 28 至 70 歲。被捕人士分別涉嫌「經營毒窟」、「販運危險藥物」及「服食危險藥物」,目前全部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嚴守法例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 134 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極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 500 萬元及終身監禁。開設或經營煙窟或毒窟,最高可被判處罰款 500 萬元及監禁 15 年;而管有或吸食危險藥物,最高亦可被判處罰款 100 萬元及監禁 7 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貪圖利益或一時好奇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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