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租戶控訴上樓收拾遭業主阻撓 嘆「連拎返自己嘢都做唔到」
政府上周公布,大埔宏福苑七座受災樓宇將於本月陸續安排住戶上樓收拾財物,每戶限四人、每次最多三小時。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其後指「四人合共等於有12小時」,又稱「居民悼念不需太多時間」,言論引發輿論嘩然。惟對比業主,租戶面臨的處境更為嚴峻,有租戶控訴業主阻撓,令他們無法取回屋內家當,形容感到「無言、無奈、無力」。
租戶:98%物件屬租客 上樓須業主簽名
宏道閣租戶丘先生昨日(1日)在網上發文,指收到「一戶一社工」通知上樓收拾,但須由業主登記簽名。「所以縱然火災時係我哋住,屋內有98%嘅東西係我哋,但原來業主可以決定我哋幾多人上樓。」他透露,火災後業主一直要求他繼續交租,但他拒絕,雙方關係並不和洽,令他更為擔心。
業主有條件容許兩人上樓 租戶嘆無力
丘先生今日再更新狀況,指業主透過社工通知,有條件容許他們夫婦及兒子其中兩人上樓,且「唔可以搵其他人上」,業主一方亦有兩人上樓「但唔會入屋」。他聽後只感「無言、無奈、無力」。他受訪時表示,租客在上樓收拾方面完全被動,比自住業主更需要搬走家當,因為他們無法掌握單位未來動向。「其實你俾我上到屋,拎返我嘅嘢,對我嚟講呢件事就完㗎啦,賠償、搬遷都唔到我哋理,但係連呢樣都做唔到。」
斥政府不處理租客問題 歎「現屆政府做嘢風格」
丘先生認為,政府在上樓收拾安排上完全不想處理租客問題,「要拗你哋(業主租戶)自己拗,邊個上去係你自己嘅事」。他理解業主也有需要上樓視察單位狀況,但限額僅四人令名額更不夠用。他感歎,自火災後政府種種安排經常忽視租戶,但他亦無可奈何,「都係現屆政府做嘢風格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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