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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和醫院27歲男學護連環盜竊近10萬元 認11項盜竊罪判囚28個月

養和醫院一名護士學生於前年實習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多名留院病人及同院醫護人員的手機、信用卡及現金等財物,涉款近10萬元。被告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1項盜竊罪,法官嚴斥其行為嚴重破壞醫患及醫護間的信任,最終判處監禁28個月。

連環偷竊病人及同事財物 涉款近10萬元

現年29歲的被告梁浩鋒,案發時為養和醫院二年級護士學生。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9月15日至10月23日獲派駐該院20樓病房實習。在此期間,多名留院病人及醫護人員接連發現財物失竊,涉及物品包括1部iPhone、11張信用卡、信用卡內消費限額約91,600元以及現金6,500元。

案情顯示,被告曾多次趁病人留院或出院之際,暗中盜取放置於病牀旁或儲物櫃內的財物,並隨即持盜得的信用卡前往各大Apple Store進行高額消費。此外,被告亦於更衣室內破解密碼鎖,盜取4名同事的信用卡及現金。警方於同日將被告拘捕,並在其身上及住所搜出失竊的信用卡及消費收據。

欠債受騙陷財困 認罪賠償求輕判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原於英國取得酒店管理學士學位,後因立志投身醫護界而入讀護理學高級文憑,過往工作表現亦獲上司讚揚。惟被告因理財不善及遭遇詐騙,欠下約30萬元債務,在面對巨大經濟壓力下才一時愚蠢犯案。

辯方補充,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極度後悔,其護士夢想亦因而破碎,且已於去年初破產。被告現時於網店任職物流助理,獲得家人及女友支持,重犯機會極低。同時,被告已向各事主賠償合共近6萬元損失,希望法庭能給予輕判。

法官嚴責破壞誠信 量刑起點最高24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黎劍華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護士學生,本應恪守職業道德,卻濫用接觸病人的機會,在短短5個星期內接連偷竊醫護及病人的財物。此舉嚴重破壞了醫院、專業醫護人員與病人間的信任,性質極為嚴重。法官將各項盜竊罪的量刑起點定為監禁10個月至24個月。考慮到被告認罪獲得適當扣減,加上其主動賠償損失獲額外減刑2個月,在部分刑期分期執行下,最終判處被告監禁28個月。餘下3項盜竊罪則獲准存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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